2013年西藏那曲地区关于冬虫夏草采挖的规定
—那曲实行冬虫夏草采集证制度,下辖各县均出台了采挖虫草的规定
每年5月20日前后,是西藏那曲地区开始采挖冬虫夏草的日子,最近两三年,为了打击无序采挖、避免虫草采挖过程中各种矛盾与纠纷的出现,那曲地区开始对虫草采挖行为进行规范,在采挖开始前的一两个月,西藏那曲地区及下辖各县人民政府,都会出台当年关于冬虫夏草采挖的相关规定,各县出台的规定内容大同小异,综合起来具体是:禁止非本地户籍人员进来采挖虫草,禁止雇佣他人采挖虫草,禁止越界采挖虫草,禁止无冬虫夏草采集证采挖虫草,禁止转让与买卖冬虫夏草采集证,禁止国家公职人员采挖虫草,禁止携带枪支弹药、易燃易爆物品、管制刀具与酒精饮品采挖虫草。
需要补充说明的是,关于那曲地区的冬虫夏草采集证是近两开始出现的,每年虫草采挖前夕,由当地基层政府部门登记各家各户的虫草采挖人员,并给参与虫草采挖的人员办理冬虫夏草采集证,在进入产区的主要道口,驻派政府机关人员检查进入产区采挖人员的冬虫夏草采集证,有证则可通过道口进入产区采挖虫草,不允许无证与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采挖。
这些规定很好的规范了冬虫夏草的采挖行为,减少了采挖过程中各种纠纷的出现,维护了社会的治安与稳定。